关于开展2023年太仓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_东奥会计继续教育

网站介绍:根据省财政厅《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苏财规〔2018〕22号)及苏州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23〕12号)的规定,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太仓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